岗位职责
1、遵守学校心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要求,服从心理中心工作安排,隔周接受心理中心专业督导,按时参加心理中心工作例会。
2、每周保证10小时的工作时间(可安排在上午、下午、晚上及周六日)。
3、每学期请假不超过2次,并保证至少连续工作1个学期。
4、参与个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辅导、学校、学院心理素质教育、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。